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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时间:2022-09-06 12:03来源:未知 作者:主任 点击: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主要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济源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基本原则、发展目标、总体架构和重点任务,为科学有序统筹推动济源新型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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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主要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济源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基本原则、发展目标、总体架构和重点任务,为科学有序统筹推动济源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提供政策依据和路径遵循。

一、《实施意见》起草背景

2012年以来,国家层面的智慧城市相关规划、评价体系等陆续出台,新型智慧城市成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径、新模式,对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城市发展方式转型升级等具有重要意义。今年7月份,着力于全省智慧城市建设的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推动数字经济与新型城镇化融合发展,提升城市现代化治理水平,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20〕27号)。目前,全省各地市中郑州、驻马店、鹤壁等地已率先开始规划建设新型智慧城市。济源智慧城市建设起步较早,是国家第一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城市”和首批“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城市”。在网络建设较好的基础上,广泛开展网络场景应用,旅游、住建、工业、农业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也存在着体制机制创新滞后、发展不平衡、信息共享困难等问题,亟待加强引导、推进。

二、《实施意见》起草过程

按照石迎军市长、王惠民常务副市长的批示要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会同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在学习外省和其他地市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济源实际,组织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行政服务中心成立起草小组,拟定了《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起草出来之后,先后召开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会议和专家论证研讨会,两个轮次征求涉及职能部门和专家意见,对《实施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四个部分:总体要求、总体架构、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总体要求里面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以服务改革发展、贴近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公共服务能力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服务和产业发展全面深度融合,实现城市治理智能化、集约化、人性化,有效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创造力、竞争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将济源打造成为全省、全国领先的新型智慧城市标杆。

基本原则有五个: 统一设计,系统布局。坚持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采购、统一资金管理、统一维护、统一运营的原则,统筹考虑发展布局,强化顶层设计和分类指导,明确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重点内容和标准规范,推动整合优化和协同共享,实现建设模式由分散建设向共建共享转变。

需求为先,惠民为本。立足市民生活、企业经营、政府服务,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解决城市治理“痛点”为核心,突出为民、便民、惠民,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便捷化。 创新驱动,深化应用。坚持机制创新和技术创新双轮驱动,健全智慧城市管理体系,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全市智慧城市建设融合,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增强内生发展活力。

多元参与,强化运营。创新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模式,强化政府在规划引领、统筹协调、政策扶持、标准规范、监督考核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全市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注重激发市场活力,健全可持续发展机制。

设施共建,数据共享。优化资源配置,强化统筹布局,持续完善政务云资源平台和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构建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体系,加快政务信息系统“迁网上云”,深化数据资源的融合、开发、利用。

主要目标里面提出到2022年,济源示范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显著提升,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功能进一步完善,实现市镇村电子政务外网全覆盖;政务云平台功能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强,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上云率达到80%;智慧城市运营指挥中心功能进一步提升,集中展示、管理协调、指挥调度等作用更加凸显;大数据平台初步建成,政务数据采集、共享、分析、应用机制完善成效明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建成一批城市治理、民生服务、生态宜居、产业发展等领域特色应用,打造5个智慧社区(村、居),3个智慧镇(街道),1个智慧园区,探索出一条符合济源实际的新型智慧城市发展路径。

到2025年,“智慧济源”总体框架进一步完备,智慧化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覆盖城乡的智慧社会初步形成,城市基础设施更加智能,城市管理更加精细,公共服务更加智慧,生态环境更加宜居,产业体系更加优化,发展机制更加完善,城乡居民对于智慧城市建设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力争达到全国一流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标准。 总体架构部分明确了“一中心,两平台、三体系、四主题”的一体化架构规划,一中心即提升智慧城市指挥中心为智慧城市运营指挥中心,统一构建互联、协同、共享、智慧的城市运营中枢平台。两平台即建设统一的信息基础设施平台,建设统一的大数据平台,汇聚城市海量数据,形成市级统一数据资源池,实现跨部门、跨领域的业务协同有效运行。构建三大体系:构建标准规范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四个主题即以需求为导向,按照强化共用、整合通用、开放应用的思路,重点开展城市治理、民生服务、生态宜居、产业发展4类智能化创新应用。

重点任务部分明确了以需求为导向,推进基础设施集约化、城市治理精细化、民生服务便利化、生态宜居可持续化、产业发展数字化等五个方面15项重点建设任务。基础设施集约化方面提出在通信基础设施、政务信息基础设施、物联感知体系方面加大力度。城市治理精细化方面提出重点加快智慧交通、智慧城管、智慧安防建设。民生服务便利化方面提出加快智慧政务、智慧教育、智慧医养、智慧旅游建设。生态宜居可持续化方面提出加快智慧生态环境监控、智慧社区建设。产业发展数字化方面提出加快数字乡村、智慧园区、智能制造建设。 保障措施部分重点在组织保障、机制保障、资金保障和安全保障四个方面提出意见。

组织保障部分提出成立由济源示范区管委会主任、市长任组长,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主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各市直单位一把手组成。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承担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统筹协调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的具体落实。设立首席数据官(CDO),由各部门负责信息化主要领导担任,负责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推进本部门智慧城市项目建设和应用。

机制保障部分提出建立智慧城市项目全流程管理机制,各单位统一向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信息化建设需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发改和财政部门共同组织论证审批,制定年度建设计划,报领导小组审批后,统一实施。未纳入年度建设计划的,原则上不予安排实施。研究出台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规范项目评估论证、立项审批、招标采购、过程监理、工程验收、资金管理、审计监督等环节。制定完善新型智慧城市绩效考核办法,强化人才保障机制。 资金保障部分提出设立新型智慧城市专项基金,遵循突出重点、统筹集约、注重绩效、带动产业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基础性、公益性、示范性、创新性项目优先安排。创新投融资模式,推行“政府买服务、企业做运营”的市场运营机制,支持河南济云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实施智慧城市的投资主体和资产管理主体,依法科学有序盘活相关资源,增强自我造血功能,培育数据产业,为后续智慧城市的融合、发展提供支撑。 安全保障部分强化信息安全保障设施建设,夯实网络与信息安全基础,建立健全安全防护、等级测评和风险评估机制,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专业骨干队伍和应急技术支撑队伍建设,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强化安全意识、安全责任、安全落实。 建议:目前,省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开展省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今年首批推进5个左右试点城市建设。结合济源实际,建议由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积极组织申报工作,并按照《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推广,助推济源经济社会发展。

(责任编辑: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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